老师,您好。
想起了小品里的一句话,时间张牙舞爪过的短平快。在新学期的前一天,我用时间来为过去的时间做一个结尾。一直没有回信,是我想对软法的东西有个快意的了结,然而要想了结似乎先要纠结。所以花了点时间,当然还有考试和其他。
我们先说soft law, informal law等。
Informal law的翻译最初我也考虑过非正式法的称谓。但是担心一旦“非正式”就有了“不重要的”意思,矫枉过正,才选择“非要式法”的译法。
我们是不是把所有需要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内容都做了有效的提升呢?法律的概念有边界吗?是不是发现一种新兴规则,就可以说它是特殊的法律呢?
在这里假定立法者是十分的聪明但非神,假定立法者没有任何的偏私而以确立实现正义之规则为己任,我想可以用下面的图来表示法律的应然与实然覆盖范围。
还有一部分是实际不需要上升为法律的,但意识错了,上升为法律。(C)
最后法律的实然范围是A+B+C,而应然的呢,是表格里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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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横线以上是法律。
以下是我们知道的,道德,宗教约束和其他种种。
所以,最后现实的法律是混杂了其他规范的。软法的称谓,最初也是为了解决国家内的法律在应对超国家问题时的局限性而提出的。由此,用软法的概念来定义国家内的法律在应对国家内问题时的局限性,并没有超越其原有的概念内核。
软法—硬法,正式法—非正式法,在种种对比之中本身含有对法概念范围的争夺和超脱。我们想将一种规则定义为法的规则,赋予其合法性的效力,或者某种规则已经实际的超越了现有法的辖域,这两种过程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习惯、道德和法律分家谁知道他们有一天又会不会挤到一起。
所以到这里,我能明白您上封信中所说的软法与非正式法之间的通约了。
这个问题先到这里,其实比起具体的问题,一直更注意思维的方式。在今天的信里也是有意识的使用了图表。这是我在这边的一个很大收获。真的很好奇用三条不规则曲线就可以解释资本家不想无限制扩大生产的道理。我们说:明心见性一刻即到佛地,浪漫得无以复加但似乎缺少成佛的中间步骤。他们言:数字图表再数字再图表,繁琐的逻辑演绎也似乎可以成为通往天上人间的矮梯。文明进化的不同方式,真的让人折服。(不过这里,我有想,汉字本身的图形功能可能一定程度地弥补了上述差异。)
又形而上了,我回来。
今天的第二件事情,是想和您商量一下,明年我回去以后有没有可能作为交换生去您的学校。官方的也好,非官方的也好,是个想法。真的希望得到您的指导并且斯文会摊开来和大家交流。
现在有两个学习计划,一个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另一个关于博彩业的规制。就是从金融危机感觉到,中国的商业银行也是有破产可能的。十年或者十五年,谁知道呢。我写完提纲,就有点后悔,这个问题太大了,不过又静下来。就是一个小学生看看书想想问题写写东西,没有什么大逆不道。
第二个问题,以前和您谈到过,发源于我在律所实习时听到的一些风声。我还是感觉,十年或者十五年,香港的跑马会、拉斯维加斯的赌场谁敢肯定不能出现在中国的罗布泊。彩票――在线彩票,禁区确实一步一步在消失。
上面只是小学生的想法,我迫切的想做一点东西,我需要指导。也许您给我一个收集资料的任务,但是请让我无限热情地加入,斯文愿意做一点事情的。
兰大这边会给予我最大的支持,意大利的学校我也已经递交了希望成为正式学生的申请。看起来无限可能的未来,我有点累但仍然期待。
斯文把英文的申请附上,里面有我在这里的所得,和明年的计划。
祝好!